江西袁州:优先安排扶贫资金 助力政策落实

2018.01.18
为了最大限度地将就业扶贫政策惠及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增强帮扶政策的普惠性,2017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切实履行就业扶贫的部门职责,就业扶贫专项资金优先予以安排,就业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到位,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了最大限度地将就业扶贫政策惠及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增强帮扶政策的普惠性,2017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切实履行就业扶贫的部门职责,就业扶贫专项资金优先予以安排,就业扶贫政策认真落实到位,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中央、省没有下达单独的就业扶贫专项资金,因此就业扶贫专项资金包含在就业专项资金中,该区将就业扶贫专项资金予以优先安排,主要用于以下几大方面,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和就业扶贫工程的开展提供了财政支持和有力保障。

一是就业扶贫基地(车间)。该区对吸纳5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等经济组织,按年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其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2017年,该区共为19个基地(车间)发放该项补贴共28万元。

二是技能培训。建档立卡的就业扶贫对象(男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且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下同)可免费参加种植、养殖等技能培训,培训条件和时间质量达到要求验收合格的,每人享受培训补贴。2017年以来,该区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共拨付培训补贴11.1万元。

三是创业贷款。对有贷款需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可按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每人以申请5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优先给予创业贷款政策支持;同时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优先给予扶持,开通申请的绿色通道,一年来共发放免息创业贷款8万元。

四是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扶贫专岗。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建档立卡的就业扶贫对象,属于 “4050”(男性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失业人员,安置在政府开发的保安、保洁、保绿等后勤服务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每人每月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余的由用人单位发给。2017年以来,该局在全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了5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每人每月公益性岗位补贴800元,共计2.4万元;在省级、市级贫困村通过就业扶贫专岗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每月享受补贴800元,2017年该区共发放就业扶贫专岗补贴21.12万元。(宜春市袁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刘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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