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高级研修培训工作,为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现就征集2017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7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立足省情,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和精准性,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选题。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以扶贫脱贫、盐湖化工、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能源资源、招商引资、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现代生态农牧业、农业科技、新型工业、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兼顾区域和行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领域实际需求,精心组织申报,提出研修选题,并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表)。附表可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突出选拔高精尖缺导向,同时统筹兼顾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
(三)经遴选列入2017年省级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省级高级研修班在国内举办,研修对象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为10天左右,每天按7个学时计算,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省人社厅资助并划拨,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业组织申报须具有培训资质,能开具培训费发票。
(三)省级高级研修学习以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考察等形式开展,其中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一天,考察活动要紧密结合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
(四)各部门上报附表时,须加盖单位印章,于2017年7月12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8258152(传真)
电子邮箱:qh8258152@163.com
附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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