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技工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和《浙江省省级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5〕14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校长(不包括校长助理)。
二、培训专业
(一)“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
2017年赴国外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拟举办两期:分别是德国的信息技术和英国的数控加工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各一期,每个班次25名学员。出国培训为期3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业新工艺、新操作法等先进技术技能和职业教育理念的学习,以及国外企业和机构的实地观摩等内容。
各项目参训人员应具备的职业(工种):
1.信息技术:企业信息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通信网络管理员等相关职业(工种)。
2.数控加工技术: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程序员等相关职业(工种)。
(二)“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校长国外培训(以下简称校长国外培训)
2017年校长国外培训为美国,学员25名,为期3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校长管理能力与规划、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学生素质教育和职业学校考察等内容。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国外培训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旅费、签证保险费、国内手续费等,国外的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国内费用按实收取,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推荐条件
“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推荐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在一线工作的技能从业者。
3.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工作,并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4.优先支持“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技术能手”等省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参加培训。
五、推荐名额
“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和校长国外培训,每个班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杭州市、宁波市各4人,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各3人,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舟山市、衢州市各2人,丽水市、义乌市各1人,省直有关单位各2—3人。
六、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以各市人力社保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为归口单位,采取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申请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培训班次,对照规定的条件进行遴选和推荐。
(二)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申请项目对应填写《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申请表》1份(见附件1)和《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校长国外培训申请表》1份(见附件2)。申请表均可在省人力社保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上下载。同时报送申请表和个人1寸免冠彩照的电子文档);
2.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有外语水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三)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报省人力社保厅职建处,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稿(Excel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4)。
(四)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七、工作要求
各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重视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企业、技工院校组织好、推荐好参加“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和校长国外培训。已参加过“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和校长国外培训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参加培训名单确定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天生
联系电话:(0571)87053055
传真:(0571)87053147
电子邮箱:huangxh@zjhrss.gov.cn
地址:省行政中心2号楼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编:310025)
附件:
1.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申请表
2.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校长国外培训申请表
3.2017年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报名汇总表
4.2017年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校长国外培训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