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相关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除10月底按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家关闭任务外,现另有2家煤矿主动申请提前退出。
二、妥善解决职工安置。给予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人员培训标准50%的培训补贴,对生活困难的给予30元/天的培训生活补助;按照退出煤矿企业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标准补贴企业,激励企业稳定岗位;对输出到其他企业并协助签订稳定劳动合同的机构,按照每人4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贴;为选择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的特殊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活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全力调处不稳定因素。认真排查梳理出煤矿化解产能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24个,落实专人进行稳控,对退休难、住院难、就医难等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