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老乡 回故乡 建家乡——湖南省湘乡市积极引导返乡人员创好业创大业

2016.11.22
今年7月,湖南省湘潭市“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创业工作启动仪式在湘乡市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举行。 “湘乡各级政府和创业基地将以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服务和最优的政策鼓励和欢迎广大游子返乡创业。”启动仪式上,时任湘乡市市长的彭瑞林表示,湘乡市将每年新增返乡创业市场主体1200个,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5000人,为返乡人员发放创业贷款2000万元。建载体——为返乡创业提供服务为引导、鼓励和扶持异地湘籍企业家回乡投资、返乡创业,湘乡市引导支持在外湘乡商人组成异地湘乡商会,加强对湘乡商会工作指导,建立常态性互动机制,加大异地湘乡商会创业项目与本地对接力度。为给返乡人员搭建创业载体,湘乡市鼓励各县市区、省级园区和重点乡镇、特色乡镇规划建设各类特色返乡创业园,解决返乡人员创业分散与用地难题;以虚拟网络空间与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实体相结合的形式,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产业园区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科技孵化器,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今年7月,湖南省湘潭市“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创业工作启动仪式在湘乡市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举行。

“湘乡各级政府和创业基地将以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服务和最优的政策鼓励和欢迎广大游子返乡创业。”启动仪式上,时任湘乡市市长的彭瑞林表示,湘乡市将每年新增返乡创业市场主体1200个,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5000人,为返乡人员发放创业贷款2000万元。

建载体——为返乡创业提供服务

为引导、鼓励和扶持异地湘籍企业家回乡投资、返乡创业,湘乡市引导支持在外湘乡商人组成异地湘乡商会,加强对湘乡商会工作指导,建立常态性互动机制,加大异地湘乡商会创业项目与本地对接力度。

为给返乡人员搭建创业载体,湘乡市鼓励各县市区、省级园区和重点乡镇、特色乡镇规划建设各类特色返乡创业园,解决返乡人员创业分散与用地难题;以虚拟网络空间与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实体相结合的形式,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产业园区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科技孵化器,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成立于2009年的湖南正润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立的湘乡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不仅为创业企业提供办公与生产开发场地和生活配套设施,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辅导、投融资、人力资源、技术创新等系统化、集成化服务,目前在孵企业及服务机构60余家,总产值超5亿元。基地被省政府认定为“湖南省首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省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为提高返乡人员创业成功率,湘乡市搭建返乡创业项目平台,为返乡人员创业寻找项目提供服务;通过创办湘乡市创业学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措施,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他们还搭建了返乡创业融资平台,并将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融资纳入政府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送政策——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为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湘乡市对创业企业从土地、产业、人力资源、税收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

湘乡市规定,对用地节约集约的鼓励类工业投资项目或省优先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优先供地;对投资额度达5亿元以上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争取省级重点用地保障;对返乡创业人员在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等战略性新型产业领域创业的,可提供贴息、投资补助、专项引导等形式的产业发展扶持。

湘乡市对返乡创业企业新招用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40%给予补贴;返乡创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800元/人;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1000元/人和单位一年社保补贴。对符合国、省、市科技创新认定条件的返乡科技创业企业,优先予以认定,按政策给予科技项目资金扶持;返乡创业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项目,主动给予帮助,优先申报,按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人员,提供国家促进创新创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树典型——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刘国平曾是深圳一家通信设备公司技术总监,年薪40万元。5年前,刘国平和妻子从南国闹市搬进了湘乡最偏远的九女山深山老林居住创业。如今,被村民认为的“傻子夫妻”把昔日的穷山窝改造成了“聚宝盆”,现代种植业红红火火。刘国平创建成立的鑫农油茶林种植和欣源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被评为湘潭市农民合作示范社,本人被认定为湘乡市新型职业农民,并被评为湘乡市创业明星,获得政府颁发的100多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湘乡市每年从返乡创业企业中评选8家企业,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年从近5年新增的返乡创业主体中筛选10个优质初创企业和10个优质个体工商户予以表彰,分别给予2万元和5万元的资金奖励,并择优推荐到上级部门参评。

对被评定为国、省、市有重大贡献、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突破的返乡创业科技人员,湘乡市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并予以表彰;对返乡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取得科技成果的,经评审后,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对在国、省、市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返乡创业企业中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对有特殊贡献、有重大技术革新的返乡创业企业中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易特夫 葛楚强 陈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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