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业补贴“送上马”。对在广汉市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对正常经营两年及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再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对返乡农民工租赁租用场地创业或通过互联网开办网店的,3年内按每年2000元给予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
二是创业奖励“扶一程”。对返乡农民工在广汉市创业并吸纳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是金融支持“推一把”。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两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2016年1-4月,广汉市返乡创业农民工共计2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