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提纲

2015.10.20
2015年7月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全省就业创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指导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实施意见》提出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以就业创业带动经济发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是对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也是对加快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大政策创新。把《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贯彻好,把就业创业各项任务落实好,对于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站位

2015年7月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全省就业创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结合我省实际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指导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实施意见》提出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以就业创业带动经济发展,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是对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也是对加快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大政策创新。把《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贯彻好,把就业创业各项任务落实好,对于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站位出发,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保持就业局势长期稳定。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意见》针对国务院2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点,逐一研究,细化措施,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28条:

第一部分扎实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含4项内容:坚持扩大就业和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失业风险。

第二部分积极推动创业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含7项内容: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第三部分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含4项内容: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第四部分加强职业和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含3项内容: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职业创业培训发展模式,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第五部分创新机制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含5项内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含5项内容: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正确舆论引导。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强调“就业优先”理念,政策的综合性强。在经济新常态下,GDP增速放缓,要保持就业稳定,就必须让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良性互动”。《实施意见》提出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底线,建立经济拉动就业指标评价体系,定期评价、适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使二者相互配套、衔接和协调,同时要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等等。这些要求都是对“就业优先”理念的具体体现。《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涉及二十多个部门单位,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着力点明确清晰。《实施意见》把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更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在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以及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对新时期就业方针的细化和具体化,也是落实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的具体体现。

(三)创新和细化的内容比较多,政策的含金量高。一是细化的政策内容,含四个方面12项内容: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主渠道作用(3项内容)、降低创业创新门槛(2项内容)、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4项内容)、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3项内容)。二是创新的政策内容,含九个方面25项内容: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失业风险(2项内容)、加强创业载体建设(5项内容)、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3项内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1项内容)、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3项内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2项内容)、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1项内容)、加强职业和创业培训(4项内容)、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4项内容)。

相对于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此次《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更实更细,含金量更高。

三、《实施意见》政策创新的具体体现

《实施意见》尤其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政策创新。

(一)在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失业风险方面:一是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并给予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二是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优先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

(二)在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方面:一是提出要建立“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市场孵化模式,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二是明确省级每年直接培育评估认定20个左右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三是将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纳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范畴,给予政策支持。四是提出要组建陕西省创业创新联盟,建立陕西众创空间样板。五是提出每年认定25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陕西大数据交易所”和“陕西工业云中心”,建立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三)在加大对创业投融资的服务力度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共同支持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工作。二是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为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并购重组等活动提供更多服务;积极探索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三是鼓励境内外投资基金、风险资本在陕投资,探索发展企业上市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鼓励证券中介机构在陕开展相关业务。

(四)在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方面: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明确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五)在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方面:一是对小微企业、县(不含)以下农业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二是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三是提出在省内县及其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免除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六)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方面:一是提出要建立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二是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

(七)在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方面:将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调整为创业孵化补贴,允许各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孵化补贴资金,列支比例由原来的5%调高至10%,主要用于孵化基地运营、创业项目资源库运行维护、创业指导专家聘请、创业典型表彰奖励、创业系列活动开展等。

(八)在加强职业和创业培训方面:一是提出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中职、高职、本科教育与培训的互动发展。二是明确省内普通高校要将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在校学生必修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三是提出要鼓励具有资质的各类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机构针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开展短期职业培训。重点支持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及企业岗前培训。四是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象范围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4类人员扩大到大学生村官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九)在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创业的联动机制方面:一是鼓励农民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二是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按统一标准从失业保险中给予创业补贴。三是对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安置补贴。四是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一定期限的最低生活保障。

四、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要求

(一)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传播平台,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咨询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让劳动者真正了解政策,主动监督政策,更好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创业。要注重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对本地区行政机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各项政策。

(二)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向党委、政府汇报《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政府把促进就业创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要巩固和加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人社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报请政府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三)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促进重点工作的开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作为全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按照既定要求,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要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运用税收、金融、资金补贴等各类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网络创业,扩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并拓展功能,加强对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帮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精心开展系列专项服务活动。二要突出抓好创业工作。积极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创业园区和新型孵化模式发展,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减税降费、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等政策尽快落地,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并支持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创业促进工作。三要突出抓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四要突出解决好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就业问题。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全面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风险的防范和有效调控,妥善做好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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