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

2015.03.20
    近日,苏州市社局公布了《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保规〔2015〕2号)。意见整合了之前苏州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意见中涉及到的对留学回国人员在苏创业带动就业给予的各项激励、补贴和扶持政策,是一个“通用版”,在苏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将享有一系列政策优惠待遇。     鼓励来苏创业,“海归”身份认定得到放宽。该意见放宽了对留学回国人员的户籍限制,意见明确适用的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其中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需为本市户籍,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也能享受苏州市的相关待遇。     提供“一揽子”免费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在创业培训上,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免费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有偿培训的基础上,对培训机构每培训一人给予财政补贴1000元。     落实激励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其显著特点是:在激励政策上,对海归创办的企业在开业、正常运行后各阶段提供一次性补贴、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

    近日,苏州市社局公布了《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保规〔2015〕2号)。意见整合了之前苏州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意见中涉及到的对留学回国人员在苏创业带动就业给予的各项激励、补贴和扶持政策,是一个“通用版”,在苏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将享有一系列政策优惠待遇。

    鼓励来苏创业,“海归”身份认定得到放宽。该意见放宽了对留学回国人员的户籍限制,意见明确适用的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其中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需为本市户籍,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也能享受苏州市的相关待遇。

    提供“一揽子”免费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在创业培训上,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免费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有偿培训的基础上,对培训机构每培训一人给予财政补贴1000元。

    落实激励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其显著特点是:在激励政策上,对海归创办的企业在开业、正常运行后各阶段提供一次性补贴、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与当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其他社会人员创业的同等待遇。例如,在苏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分别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各发放补贴3000元。同时,意见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的补贴、创业者成功落户政策等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强化资金支持,激发创业活力。该意见明确了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二次贷款奖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合伙经营企业贷款、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标准。符合条件的归国创业人员最高能获200万元贷款。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经营规模较大、创业实体吸纳人员5人及以上,可提高到30万元;创办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最高将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等

    同时,该意见提出要加强政府服务,通过建设好各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提供对接平台等实际举措,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更多创业机会。

( 责编:hj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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