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喀什地区2014年部分行业 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批复(新人社函〔2014〕401号)

2014.10.16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报审喀什地区2014年部分行业、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发布2014年度喀什地区部分行业、工种(岗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二、请在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后10日内,将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资料一式5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备案。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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