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就业实名服务责任制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4〕8号)

2014.04.30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落实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工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基础不够扎实、数据不够完整等问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区就业统计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的上报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强化落实就业实名服务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就业创业登记实名制管理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措施。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0〕75号)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和统计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细化水平。为落实好国家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发了“一卡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但目前系统采集的数据信息量仍然较少,质量不高,影响了就业监测数据上报质量。各地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就业创业实名登记工作责任制,以“一卡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工作逐步规范。

二、全面推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的重点是利用“一卡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与与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472号)要求,充分利用“一卡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详细记载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受教育和培训情况、就业失业状况、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情况、享受创业指导服务等基本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 “一卡通”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取数据作为评判能否积极有效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运用“一卡通”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时,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全面推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全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失业保险待遇等就业援助服务时,必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

(二)各地在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职称评定时,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登记;

(三)在办理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村医、事业单位实习、就业见习等各类招录、招聘以及给予求职补贴等服务时,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明确记载;

(四)在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免费参加创业孵化园区企业孵化等创业扶持服务时,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

(五)在提供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岗位推荐、就业咨询等服务时,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和查验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须由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劳动者在就业期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交由用人单位保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展劳动监察、缴纳社会保险时须查验相关企业和人员所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工作实效

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服务、督导检查、考评验收、兑付各类补贴资金时,要将登记、查验《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一项基本内容,作为兑现政策和检验工作是否落实的前提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使用工作,保证各类就业数据完整齐全,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准确详实的参考。

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顺利实施

(一)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所辖社保经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积极配合,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失业证登记、查验、管理流程。流程设计应重点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业务衔接、整合和源头管控上,不得因登记、查验《就业失业登记证》给劳动者增加负担,影响或侵害劳动者就业创业等合法权益。

(二)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负责每月从“一卡通”就业系统提取数据,并于次月3日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信息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月对实名制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抽查通报,抽查面不低于10%,并进行服务项目排名和市县综合排名,于次月在全区通报。

(三)对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工作实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属相关单位和市、县(区)责任制管理,齐推共促,保证实名制工作落到实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 责编:l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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