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委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意见(荆发〔2013〕4号)

2013.0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就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创造就业机会、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推动就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部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催生市场主体、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建设和谐荆州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发展、建设创新城市的重要源泉。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大局,深化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重要性的认识。 2、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优化创业和投资环境,形成能人引领创业、人才支撑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平台服务创业的工作格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由粗放推动型向务实有效型转变,促进城乡创业者由生存型创业向机会型、发展型和智力型创业转变,促进多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重要意义。深化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就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创造就业机会、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推动就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部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催生市场主体、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建设和谐荆州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发展、建设创新城市的重要源泉。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的大局,深化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重要性的认识。

  2、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优化创业和投资环境,形成能人引领创业、人才支撑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平台服务创业的工作格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由粗放推动型向务实有效型转变,促进城乡创业者由生存型创业向机会型、发展型和智力型创业转变,促进多层次创业、更高质量就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互动。

  3、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公共创业服务体系,五年内,全市扶持新增创业3万人以上,带动就业12万人以上,开展创业培训2、5万人以上,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元以上。

  二、创新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创业引导资金,扶持创业项目的启动、孵化。设立项目扶持资金,帮助优质的创业项目发展壮大。设立公共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公共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立持续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财政补充机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简化贴息程序。实施创业场租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示范园区、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孵化给予场租补贴。创业项目吸纳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本市创业人员均可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凡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对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做到一视同仁。加强对创业者的宣传,突出政策解读、办税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建立投诉、监督及整改机制,抓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6、加大规费减免力度。工商、环保、卫生、交通、公安、质监、新闻出版、物价等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涉及创业项目的相关收费,凡符合规定的创业项目,一律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初次创业项目以及发展前景好的成长性创业项目,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其吸纳就业人数情况,适度扩大规费减免范围。

  7、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按“非禁即入”和“能试则试、能放则放、能宽则宽”的原则,实施创业主体“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并免予提交验资报告等手续。对所有创业主体登记实行“零收费”。进一步放宽出资类型、出资期限、股东资格限制、经营场所登记要求等,实行“宽准入、优服务、无障碍”准入机制。

  8、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机制。支持以个人和小微企业为放贷主体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完善财产抵押质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创新土地、水域经营权、农村房产、厂房、应收账款、订单、股权及活物等抵押质押方式。建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担保、企业行业互保、金融产品担保、订单、应收账款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

  9、多渠道开发创业场地。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五年内在全市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创业孵化基地。允许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规划部门要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规划中,要求配套建设创业场地。

  三、优化创业环境

  10、改善行政服务方式。建立创业登记证制度,本市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办证,凭证享受税费优惠、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按照“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提供项目审批、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并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事项实行通过性审核。

  11、创造公平创业环境。取消对各类创业主体的歧视性身份限制、行业限制,实行同等待遇。引导民营企业联合抱团,通过各种商会、企业家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形成民间企业联盟。扩大创业活动影响覆盖面,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

  12、健全创业信用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和创业主体个人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备案查询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不讲信用的创业主体,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办理登记和年检时予以重点审查。

  13、营造崇尚创业氛围。以激活创业主体、弘扬创业文化、增强创业本领、树立创业典型、传播创业经验为重点,广泛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重点宣传各项扶持创业政策和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和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为深化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改善创业服务

  14、多层次培育创业服务主体。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组织一体化、服务供给均等化要求,分步骤、按需求完善创业服务主体、内容和方式。统筹城乡创业服务资源,建立城乡统一的创业信息网络,形成融资担保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开展创业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能力测评、创业培训实训、创业联谊、项目推介、融资担保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指导等服务,并逐步拓展创业孵化、事务代理等服务。

  15、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按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过程精细化要求,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需求,有序拓展创业服务机构功能,延伸创业服务链。创新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创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完善创业培训方式和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创业能力测评、项目征集推介、场地信息、创业孵化、见习等指导服务。提供开业指导、内部管理、融资、法律援助、社会保障事务等代理服务。

  16、分类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创业扶持。实施分类帮扶各类群体创业计划,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个体私营协会及贸易促进会等组织要针对失业人员、归国人员、退伍军人及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特点,制定专项创业帮扶措施。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扶持大学生开展“机会型、智力型”创业。实施促进回归创业专项计划,鼓励我市在外工作、学习、投资人员返乡创业。实施优质企业成长计划,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行业,重点扶持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二次创业。

  17、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反馈和考核机制。将公共创业服务纳入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公共创业服务与网格化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服务的有效性。将公共创业服务水平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公共创业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服务工作量、服务效果和服务成本,建立公共创业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18、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深化创建作为改善民生的着力点,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政府工作重要位置。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动员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开展创建或参与创建,形成党委和政府统筹规划、政府部门整体联动、群团组织积极配合、社团机构共同参与的深化创建工作格局。

  19、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创建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创建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深化创建的具体实施办法。各部门、群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创建工作方案,分类开展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创业指导服务。

  20、强化督办考核。把深化创建作为年度重点中心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重点工作年度考核范畴,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时调度和掌握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执行进展情况,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建设、税费减免情况等创建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开展专项督查,根据督办和检查调研情况,及时对创建工作作出安排或调整。

 

  中共荆州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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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hj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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