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的通知

2013.0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服务地点、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的查询需求,现就报送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县(含)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已经合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机构范围包括:以就业服务局、人才服务局为代表的管理机构,以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流动)中心为代表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以独立设置的创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失业保险中心为代表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二、报送内容:服务机构的级别、名称、地址、服务范围、联系方式、信息服务网站等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县(含)以上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上报基本情况,请于5月6日前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名称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6月21日前报送本地区收集整理的基本情况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部技术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李红俊 张 颖 联系电话:(010)84661163 84661162 传真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满足社会各界对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服务地点、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的查询需求,现就报送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县(含)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已经合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机构范围包括:以就业服务局、人才服务局为代表的管理机构,以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流动)中心为代表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以独立设置的创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失业保险中心为代表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二、报送内容:服务机构的级别、名称、地址、服务范围、联系方式、信息服务网站等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县(含)以上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上报基本情况,请于5月6日前报送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名称和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6月21日前报送本地区收集整理的基本情况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部技术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李红俊 张 颖

联系电话:(010)84661163 84661162

传真电话:(010)84661160

报送邮箱:lihongjun@mohrss.gov.cn

附件: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2013年4月19日

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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