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培训点:
2012年,我省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的指导方针,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加强鉴定机构基础建设、突出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推进信息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为抓手,坚持“更新观念,务实创新,优化管理,规范发展”的工作主线,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先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鉴定机构(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基地);省直属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培训机构(全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机构评选工作另行发文)。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内部团结,关系协调,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2、工作指导思想端正,程序规范,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3、规章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质量保证体系严密,全年无属实的质量问题投诉;
4、重视基础性建设,设备设施、各类人员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
5、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符合要求,收费合理;
6、规定的保存资料齐全,档案存放有序完整,管理规范;
7、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基地应有正式批文且工作成效突出;
8、省直属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培训机构先进单位应在星级单位中产生。
(二)星级单位评选(限于省直属全国(省)统考):
1、能大力宣传和积极组织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且符合星级单位评比条件;
2、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规章制度健全,无违规考试问题,社会反映良好;
3、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4、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设施,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
5、内部团结协调,工作效率高,绩效优异,管理规范;
6、财务管理规范,无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收费问题;
7、档案存放有序,数据保存完整。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现工作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具有开拓精神,敬业爱岗,工作成效显著;
3、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主动服务意识强,服务对象反映好;
4、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问题;
5、团队意识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上下、内外工作关系融洽。
二、评比表彰办法
评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推荐评选比例按所属机构总数的10%掌握(日常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基地、全国统考分别按10%上报),各市鉴定指导中心的评选由省中心直接进行评定,不占此比例。先进个人在上述单位工作人员中产生,其评选人数比例按省、市鉴定中心所属机构总数的20%控制,最后由省中心进行综合评定,并予以发文表彰。
三、要求
(一)各市要充分重视评先创优工作,真正把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评比出来,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认真分析一年来鉴定工作形势,明确2013年的工作重点。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各单位要按此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评比工作。拟推荐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需填写表格一式三份,于2013年2月15日前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联系方式
张俪亭(综合管理部):82233520 82233538(传真)
强 晶(鉴定管理部):82233539(电话、传真)
赵新涛(统考管理部):82233390 82233538(传真)
附件1:2012年度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2012年度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2012年度陕西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2012年度陕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5:2012年度陕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星级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6:2012年度陕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