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2年铁岭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2012.09.2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发挥我市劳动力市场的积极作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最新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我市在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制定2012年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今年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涉及我市机械(铸造、锻造)、建筑、物业管理、商业及餐饮娱乐服务、纺织及服装加工、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其它等八大类140个职位(工种)。

二、工资指导价位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协商和确定劳动力价位时的客观参考标准,而不是政府规定必须执行的标准。用人单位应把工资指导价位作为参考依据,根据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调整企业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理顺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三、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生产经营正常,职工工资发放正常用人单位的相关数据,各用人单位可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选择高、中、低位数,企业在选择价位数时要处理好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同时确定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附:2012年八类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2日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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