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我们在各地报送师资培训计划的基础上,汇总制定了2012年上半年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并已经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2012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12〕9号)要求,将创业培训师资班办班流程重申如下,请各地严格执行:
一、师资班申请
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师资计划及有关要求,填写《创业培训师资班申请》,并于师资班举办前2周报送至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师资班开班资格审核及授课培训师派遣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收到师资班申请,核对师资培训计划无误后,报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于培训班开班前向承办单位发送《派遣培训师执行课程任务通知书》,同时向授课培训师所在单位发送《培训师派遣任务书》。授课培训师在收到《培训师派遣任务书》后方可执行授课任务,否则将视此次培训班无效,不予认可培训成绩。
三、师资班课程安排制定
授课培训师应协助并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师资班筹备工作,根据学员情况和教学需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期师资培训班或师资提高班的课程安排,并于开班前2天报送至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本期课程安排授课任务。
四、师资班信息报送
承办单位根据本次培训师授课的实际情况,填写《培训师授课信息反馈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在师资班结束后1周内传真至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并将原件邮寄至全国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课培训师在师资班结束1周内按照《创业培训师资班学员成绩单》导入学员信息及成绩,填写《创业培训师资班活动报告》,并将成绩单及活动报告电子版报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五、师资培训教材、合格证书申请及核发
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各地计划培训人数向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订购培训教材,免费发放至各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向学员免费发放。培训结束后,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创业培训师资班学员成绩单》、《创业培训师资班活动报告》及《培训师授课信息反馈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开展证书制作工作。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证书征订流程进行征订,将证书免费发放至各承办单位。 2012年,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试点运行“创业技术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在系统平台上操作师资培训相关流程。请各地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培训机构及培训师资认真掌握本文件中有关师资培训的管理要求及流程规范,为使用服务平台做好准备。
相关表格请在SIYB网站上下载(http://www.siyb.com.cn)。联系人:谈琳,曹小燕;联系电话(传真):025-83233816;E-mail:peixunkejs@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