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资源使用管理的通知(新职鉴字[2011]3号)

2011.12.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治区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服务,从2011年1月起开始使用2010年版国家题库。新版国家题库包括154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题库、87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一级题库。为满足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我中心在新版国家题库的基础上开发翻译了14个职业的维吾尔文版试卷库,现已投入使用。现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和自治区分库试卷资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题库管理

题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试题资源的应用管理、开发管理和运行监管。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国家题库自治区分库的建设、管理协调和运行监督工作。

二、试题申请

1、职业技能鉴定应用的试题一律使用国家题库的试题。各鉴定机构须按统一命题的原则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试卷;尚无试题,有鉴定需求的职业,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需求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开发命题。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得自行编制,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试卷进行鉴定考核,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该批次的鉴定并严肃处理。

2、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7个工作日前,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职业技能鉴定试卷需求报告(附件1)。

3、自治区、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在实施鉴定3个工作日前完成制卷、封装、配发等服务工作。全国和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试卷,按统考的有关规定办理;采用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平台鉴定的试卷由智能化考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

三、试卷传送

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在各地、州、市的自治区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用卷,将通过加密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样卷,接收样卷的电子邮箱应由专人掌管,确保试题安全。自治区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用卷,由直属鉴定机构派专人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试卷。试题管理人员的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也要制定相应的试卷管理制度。

望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规范国家题库的运行使用,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试卷需求报告

附件2:国家题(卷)库职业目录

附件4:自治区分库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试卷库职业目录

附件5:专项职业能力题库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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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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