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职业英语大赛的通知》(桂人社函〔2011〕1535号)精神,现将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职业英语大赛赛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支持单位:托业中国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ATA公司)
各市设立分赛区,负责本市的宣传发动及初赛的组织实施。
二、参赛对象
全区各高等院校、中职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财经、电子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营销、旅游、商业/商贸/外经贸、物流、酒店管理、文秘、航空服务等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大赛。
三、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活动分高级组和中级组两个组别,由初赛和决赛两阶段组成。参加高级组对象为各类高等院校、中级组对象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大赛试题由托业中国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命题。
初赛内容:职业英语水平基础能力考试(托业桥)
决赛内容:职业英语水平听力与阅读能力考试(托业L&R)
四、大赛报名
(一)初赛
各院校参赛人员到区域所在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赛点报名,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汇总后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
(二)决赛
高级组、中级组均取初赛全区成绩前3%的参赛人员参加全区决赛。
五、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大赛时间为2011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本次大赛初赛在报名院校所在的地市进行,决赛地点在南宁市。具体赛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奖励
1.高级组
(1)一等奖3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前3名的选手获得一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2500元的奖金。
(2)二等奖7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第4-10名的选手获得二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900元的奖金。
(3)三等奖10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第11-20名的选手获得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400元的奖金。
2.中级组
(1)一等奖3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前3名的选手获得一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2500元的奖金。
(2)二等奖7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第4-10名的选手获得二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900元的奖金。
(3)三等奖10名,在决赛中成绩排名第11-20名的选手获得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以及每人400元的奖金。
在初赛阶段高级组和中级组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职业英语(TOEIC Bridge™)合格证书,同时获得ETS颁发的“SCORE Report”。在决赛阶段高级组和中级组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职业英语(TOEIC)合格证书,同时获得ETS颁发的“SCORE Report”。
(二)辅导老师奖励
1.高级组
在决赛中荣获一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最佳教练奖,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1000元的奖品;荣获二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800元奖品;荣获三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400元奖品(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填写一位辅导老师)。
2.中级组
在决赛中荣获一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最佳教练奖,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1000元的奖品;荣获二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800元奖品;荣获三等奖选手的辅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励400元奖品(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填写一位辅导老师)。
(三)参赛选手所在院校奖励
1.全区组织参赛(初赛)人数最多的高级组、中级组各前3名院校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最佳组织奖,颁发最佳组织奖奖牌,并奖励价值2500元的奖品。
2.决赛第一名获得者所在的院校、决赛前20名选手成绩总和最高的院校、决赛选手成绩总和最高的院校及进入决赛人数最多的前3名院校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优秀成绩奖和组织奖,颁发奖牌,并奖励价值2500元的奖品。
参加决赛选手需填写《广西国家职业英语大赛决赛选手报名表》并明确表格中的参赛选手所在参赛单位,用于决赛后作为奖励的依据。
(四)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奖励
1.组织参加本次大赛,且高级组和中级组参加初赛人数总和高于1000人的市鉴定中心,奖励价值8000元的奖品。
2.组织参加本次大赛,且高级组和中级组参加初赛人数总和最多的市鉴定中心,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奖奖牌并奖励价值5000元的奖品。
3.组织参赛进入决赛人数最多的市鉴定中心、决赛第一名获得者所在的市鉴定中心,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奖奖牌并奖励价值5000元的奖品。
七、大赛费用
本次大赛每位参赛选手需交纳报名费225元。参加决赛选手免收在南宁参赛期间的住宿费用,其它费用自理。
八、大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的有关通知、技术文件等,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gx.osta.org.cn/)和职业英语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xtoeiccontest.com)发布。
(二)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各市、各院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大赛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将大赛与企业岗位培训和职业院校的专业训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大赛推动职业英语的普及和应用。
九、联系办法
(一)有关报名等竞赛事项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周雪林、卢有连、朱源
联系电话:0771- 5737531、5889299
传真电话:0771- 5860399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葛村路5号社保大厦5楼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技术支持单位: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华
联系电话:15205166986
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贡院西街六号E座8层
附件:
1.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职业英语大赛组织实施方案桂职英组赛办字〔2011〕1号附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职业英语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