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0〕16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向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下称高训中心)提交《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请书》,2011年5月27日高训中心组织专家到该校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专家组评审认为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基本符合设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止。若对该评估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高训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高训基地管理部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82997524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307室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