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研究和安排好本地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提素质、促就业、优环境、夯基础”的要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促进稳定型、素质型就业和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主要工作目标是:全省劳动者素质培训80万人,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19.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0.5万人,新生劳动力培训5万人,创业培训5万人,农民工培训12万人,其他职业培训28万人;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万人以上;职业技能鉴定2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2万人。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吉林省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办法》。按照36号文件要求,制定《吉林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十二五”规划》、《吉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实施劳动者素质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做好企业在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将80万人培训计划列入吉林省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作为承诺的八件民生实事向社会公开。下达全省2011年劳动者素质培训计划指标任务,加强调度通报,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探索“需求-培训-鉴定-就业-提升”一体化工作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一体化”模式实施方案,选择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四)启动长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培训资金,选择基础较好的技工院校,开设汽车修理、焊接技术、采矿及选矿、中医医药等专业,为新疆阿勒泰地区“一市三县”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援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任务。
(五)搞好特色职业培训项目。做好万名汽车维修工、万名家庭服务员、部队士兵技能、城乡贫困生进技校、大学生技能等五个特色培训项目。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职业能力建设系列培训项目工作方案》。
二、完善培养体系,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六)启动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开展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方案》,通过开展全省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大赛,首批打造335名“吉林省首席技师”,并依托有条件企(事)业单位建立20个“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站”。
(七)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好我省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等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八)评选表彰第三届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表彰吉林技能大奖1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50名。
(九)加强高技能人才一体化师资培训。培训200名高技能人才一体化教师,并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一体化师资培训活动。
(十)加强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组织专家对全省100所技能实训基地进行重新认定。召开全省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评估现场会。
(十一)积极落实国家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适应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需要,尽快完成我省急需紧缺高级技师的培养任务,并协调好资金落实工作。
三、深化院校改革,着力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
(十二)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研究制定技工院校评估标准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考核评估细则、《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考核评估活动。
(十三)努力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协调教育等相关部门,力争实现统一的招生政策,开展技工院校招生专项宣传活动,为技工院校招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十四)开展技工院校政策业务培训活动。举办全省技工院校校长班和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人培训班。选派部分技工院校管理人员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培训和研修活动。
(十五)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按照《关于技工院校全面推进一体化教学的意见》的要求,推进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实现一体化教学。组织技工教育专项调研考察活动。召开“强素质、树形象、争一流”活动调度会和总结会。
(十六)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召开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会议,组织专家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四、强化鉴定管理,确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十七)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按《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方式和内容,健全工作程序,提高企业职工鉴定的比例。
(十八)规范各类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衔接。继续推动技工院校“双证书”制度的落实。
(十九)强化社会化鉴定的监督管理。按照《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社会化鉴定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2011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专项职业技能鉴定,以及鉴定管理人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建立完善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管理办法。
(二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在全省建设50个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开展全省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活动,确定50个标准鉴定所(站),做好全国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推荐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以季度统计数据为依据,统筹做好职业资格证书申领、验印、核发等工作。
五、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培训补贴的比例,并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培训补贴的标准。
(二十二)加强技能实训基地基础建设。协调省财政厅,研究技能实训基地资金投入办法,加大对技能实训基地资金投入。
(二十三)加大技工院校资金支持。抓好技工院校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协调发改部门,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协调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国家和省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
(二十四)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管。做好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的开发、逐步实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和对参训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完善“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督查,确保资金安全。
同时,还要做好系统干部培训、各类统计报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和出国劳务职业资格证书换发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