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经审核,肇庆学院等6个单位符合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予以备案,确认为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予公布。备案期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
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肇庆学院
2.中共肇庆市委党校
3.肇庆市干部学校
4.肇庆市医学会
5.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6.肇庆市交通技工学校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