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我们研究起草了《2011年职业培训、鉴定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安排好本地区职业培训、鉴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1年职业培训、鉴定工作安排
2011年以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件)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鉴定工作力度,规范鉴定质量管理,夯实鉴定基础,为促进全区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作目标是:统筹城乡,大力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使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得到相应的职业培训;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新增高级技工学校1所;培养高技能人才3.28万人;全年培训鉴定18万人;建设5家自治区级示范鉴定所。
一、筹备召开好三个会议
(一)召开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36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职业培训及鉴定工作经验,表彰2010年度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和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选表彰30家优秀鉴定所、20家优秀统考报名培训机构。
(二)召开全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强化鉴定质量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
(三)召开成立职业能力建设协会座谈会。研究讨论成立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协会方案、章程等事宜。
二、贯彻落实36号文件
(三)制定贯彻落实36号文件实施办法。按照2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细化完善职业培训办法,规范培训鉴定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职业培训资金补贴办法和操作程序,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管。
(四)举办全区职业培训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全区旗、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工作的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理解、掌握和执行职业培训政策的能力。
(五)加快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四大系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四级管理平台系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质量投诉咨询自动处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在鉴定工作中应用信息化技术,使鉴定运行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提升鉴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鉴定工作效率。
(六)做好国家题库及自治区卷库的运行、管理、保密工作。补充完善自治区卷库,增加与提高日常鉴定的工种的试题数量和质量。在国家蒙古文版题库的开发项目上取得新进展,为蒙古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探索经验。
(七)强化管理人员队伍、师资队伍、专家队伍、考评员队伍、质量督导队伍素质。继续举办“五支队伍”的培训班。印发《全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和《全区统考师资管理办法》,提高职业技能鉴定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修订完善鉴定工作规章制度。印发《全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暂行)办法》,编辑《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文件汇编》,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和规范,保证鉴定工作有章可循。
三、贯彻落实57号文件
(九)制定技工院校“十二五”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抓好技工院校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对全区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促进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会同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会同财政厅、教育厅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工院校培养能力。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举办全区技工院校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人员、技工院校管理人员、技工院校校长、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一)组织实施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技工院校优秀论文、优秀课件、教学能手评比活动。评选出一批优秀教学能手、优秀课件和学习软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为全区技工学校与培训机构提供教学活动的有关教学大纲、最新职业培训信息和教学先进教材教法经验,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和师资的培养。
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十三)制定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依据《“草原英才”工程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才发展现状,制定“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十四)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教育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在高职院校精品专业中开展高级工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继续推行“双证书制度”。做好院校毕业生的鉴定工作,鼓励毕业生持有多种职业资格证书,为毕业生走向社会成为复合型技能人才打好基础。继续推广全区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十五)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围绕自治区六大支柱产业,加快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建设。印发《全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促进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等环节的工作。
五、职业技能鉴定及管理工作
(十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质量督导,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空白证书的管理,按照统计数据和统考证书实名制的要求,做好职业资格证书申领、验印、核发等工作。加强院校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管理,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质量管理办法,做好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七)认真组织开展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鉴定。结合国家实施特别培训计划,把农牧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劳改劳教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鉴定作为重要工作加以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将国家及自治区为农牧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出台的促进就业及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发挥统考的品牌示范作用。继续实施全国“统考日”制度,组织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和公共营养师等40个职业的全区统一鉴定。按照“五统一”原则,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完善其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质量监督。支持各级各类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统考报名培训机构,推动统一鉴定的进一步开展。
(十九)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技能鉴定。结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总结近几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实际经验,扎实推进工作的进展。
(二十)构建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抓好《质量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和鉴定所“红黑榜”制度的执行。开展对全区统考报名培训机构的评估检查及对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检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报名机构和鉴定所进行清理整顿。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试点的基础上,在自治区鉴定中心及自治区直属的1家鉴定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一)把质量投诉咨询自动处理系统作为鉴定管理的抓手。利用质量投诉咨询自动处理系统,发挥好其促进鉴定质量管理的重要功能,并在盟市逐步建立质量投诉咨询自动处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举报电话,实现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二十二)加强鉴定工作中的质量督导。逐步完善聘任、委派、回避、轮换、反馈、评价、奖惩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完善质量督导工作流程、明确质量督导员工作职责,在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及日常鉴定中严格执行质量督导制度。
六、加强基础建设工作
(二十三)出台社会力量办学暂行办法。规范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年检、报表等工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二十四)拓宽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范围。针对全区各地实际,推出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专家编写相应工种的考核规范与鉴定试题。培养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
(二十五)制定自治区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表彰办法。制定自治区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各种奖励表彰办法。
(二十六)组织开展2011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的技能大赛,指导协调地区、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二十七)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调研。加强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技工院校等项工作的调研。
(二十八)加大对各项统计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强化对各项统计工作的管理,完善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通报。
(二十九)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细化窗口服务行为准则,搭建好窗口服务平台,创建“三优”窗口。
(三十)加大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站、讲座、电视等多种不同媒体宣传报道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好经验、好作法及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十一)编辑出版《内蒙古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刊物。做好全区职业资格培训、技能鉴定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