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印发《空白证书管理制度》的通知(陕职鉴函﹝2010﹞63号)

2010.12.20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空白证书管理,现将《空白证书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空白证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心空白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证书的管理

(一) 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高新技术证书以及职业能力测评证书等由人社部统一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二) 实行证书物、账分离管理制度,即由中心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分别管理实物证书(库管员)和证书台账(记账员)工作。

(三)证书出入库应做到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不发生污损现象。

二、证书申领

(一)证书库管员和记账员每季度末根据本季度全省的鉴定量及库存数量,提出证书需求计划并填写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表,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批后上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证书到货后由库管员和记账员共同验收并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按证书等级分类入库和登记入账。

(三)证书申领单位为具有颁发证书权限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证书发放

(一)证书发放实行流水码登记管理。流水码登记应准确反映证书的来源和去向。

(二)中心内部申领证书时应填写证书申领表,到记账员处开具出库单(一式三份),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后,到库管员处领取证书。申领人员、库管员和记账员各持一联出库单作为领证、出库和记账的依据。记账员以出库单为依据,按证书等级登记入账。

(三)市级鉴定中心申领证书时应持本市鉴定中心申领报告及上一季度鉴定数量统计表,到记账员处开具出库单,与财务部门结清上交2%分成费后,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到库管员处领取证书。申领人、库管员、记账员各持一联出库单作为领证、出库、记账的依据。记账员以出库单为依据,按证书等级登记入帐。

四、证书打印

省、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打印证书时,应以鉴定所、站为单位做好证书流水码登记工作。体现实名制要求,方便证书查询管理。

五、市级鉴定中心在申领证书时如需转账或欠账时,应提交申请,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证书。

六、证书申领数量

每季度末申领证书的数量,应以上季度的鉴定考核合格人数为依据。下季度末领取证书时核对上季度的鉴定考核合格人数,多领取证书冲减本次的申领数,不足的本次予以补领。

七、报废证书的管理

申领证书时应将报废的证书交回,收回报废证书时应填写报废证书交接单(一式三份),由交证人、库管员、记账员各持一份。报废证书由库管员妥善保管。

八、库管员和记账员应定期盘库,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填报证书结存报表并报分管主任和主任。

九、各级鉴定机构必须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对发放非法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对变造、倒卖职业资格空白证书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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