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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2010年,我省各级鉴定机构全面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7〕55号)文件精神,扩大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一致认可。为继续做好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请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相关鉴定所(站)根据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78号)文件规定要求,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合理制定明年工作计划,并于2010年12月13日前将明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计划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市所报计划原则上可在2010年计划总额基础上最多上浮20%,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果树类计划人数不超过上报计划总额的20%。省中心将根据2010年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参考你们所报的计划,正式下达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