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关于做好第三期农村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承人社〔2010〕277号)

2010.12.06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武装部:

为进一步做好第三期农村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在总结前两期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现就第三期农村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数量

根据就业需求状况,确定第三期培训班招收学员300人。具体工种为焊工100人,电子电工100人,钳工专业100人。

二、培训时间及费用

初级技能培训时间为3个月,费用3000元,政策补贴2700元,个人交费300元(包括书费、工装费、体检费、保险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组织及就业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和招生报名工作,要将招生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要深入到各村各户,做好动员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报名,并将其完成任务情况作为劳动保障事务站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之一。同意参加培训的学员首先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站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填报培训专业,报名结束后,由县局负责将招生报名表统一报到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或技师学院。学校负责组织体检、通知学员入学、进行入学登记注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培训结束后,实行推荐就业与自主择业相结合,技师学院主要向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大中型企业推荐就业,并保持就业岗位相对稳定和较高的工资待遇,对就业安排不理想的学员,可以申请二次推荐就业,尽量做到让学员满意。

四、组织领导与部门分工

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筹集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对申报培训学员家庭按重点扶贫户建档立卡和筹集培训补贴;军分区政治部、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各县、区武装部、民政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名单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承德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培训和推荐就业。

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巩固国防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圆满完成第三期复员退伍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附:各县区招生人数分配表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民政局
承德市扶贫办
承德军分区政治部
承德技师学院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招生人数分配表

单  位

人  数

宽城县

25

平泉县

40

兴隆县

40

承德县

40

滦平县

25

隆化县

25

丰宁县

30

围场县

40

双桥区

10

双滦区

10

营子区

15

合计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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