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小建副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这次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视频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会议。刚才,亚男副主任对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了报告。广东、江苏、中石油、北车集团作了很好的经验交流。一会儿,小建副部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刘康主任还要作会议总结。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小建副部长的讲话精神,落实好会议提出的要求谈谈意见。
我国自1994年建立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按照为企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职业技能资格体系,构建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与此同时,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在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做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中央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再次将高技能人才工作推向高潮。各地、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会议和纲要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两个大局,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能力建设司在这一阶段,以健全和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重点,创新制度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着力抓了几件大事:一是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相关部门领导同志的一致高度评价,并在昨天上午的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上得以顺利通过,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职业培训工作会议正在加紧筹备之中,会议同时还将表彰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二是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的各项工作正抓紧进行,高技能人才分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正在制订中。三是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启动会正在紧锣密鼓筹备。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工作深入发展的大好形势下,面临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我们说面临良好机遇,是因为全国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突出高端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人才发展战略思路,为高技能人才工作营造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我们说面临严峻挑战,是因为我们的制度本身还有缺陷,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下决心、下力气去完善、去解决。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下一步要结合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及人才规划纲要的深入贯彻,认真学习国务院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定位工作,将职业技能鉴定放在人才工作和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意见》很快就会下发,必将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在内的各项工作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比如,《意见》中对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有十分明确的意见,对鉴定补贴也有新的政策支持,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按照《意见》的精神和原则,及早预见、及时谋划下一步的鉴定工作,制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好国务院的要求。
小建副部长多次指出,鉴定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转到质量第一、兼顾规模;由治理假乱低问题的应急治标措施转到标本兼治,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由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转到明确不营利的公共服务性质,更加突出社会效益第一。小建副部长的讲话,为健全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体制机制,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要按照小建部长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破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如:只重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乱开政策口子、乱设职业资格、降低鉴定标准、超范围跨地区鉴定、乱发职业资格证书等,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推动鉴定工作科学发展。
做好鉴定工作,制度措施是关键,鉴定机构是关键,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也是关键,我们如果做到了“把住两头,做实中间”,工作中的大量矛盾和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所谓“把住两头”,就是:一头要把住入口,即严格职业资格设置。各地、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职业,在各自职责分工和鉴定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于未列入《大典》且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不得面向社会组织开展鉴定,已开展的要立即停止。司和中心将研究一些有效措施,如向社会公布职业资格清理结果,公布地方、行业的鉴定职业和范围等,遏制违规情况发生。另一头要把住出口,即严格证书管理核发。各地、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人社厅发〔2009〕137号文件要求,及时上报鉴定合格人数,据实申领和核发证书并及时上网。对违反鉴定规定要求的,不得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严禁以初级证书代替专项能力证书。对上网证书也要严格把关,不仅要管假证书,也要管真证书,做到违规鉴定所发证书一律不能上网。“做实中间”,就是加强对鉴定组织实施的管理与控制。各地、各行业部门要从技术手段上、行政手段上强化对鉴定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特别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考务流程、信息公开、质量督导、证书查询、所站设置等各环节的监管,尽早全面实现考务工作网上办理。要研究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地方、行业鉴定体制上的矛盾,理顺工作机制,发挥整体合力。
这里,还需要特别强调三点,一是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各地、各行业部门鉴定管理机构不得设立或指定培训机构,不得组织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或强制销售鉴定有关教材和辅导材料。要加强对鉴定考务的统一集中管理,不得将鉴定报名资格审核、收费、分数查询、证书核发等工作委托培训机构管理或承担。要取消各种人为设置的鉴定门槛,使每个有意愿参加鉴定的劳动者都能无障碍地参加鉴定。坚决反对鉴定工作商业化、利益化,对社会上一些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的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调查证书来源,对违规提供证书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直至取消其鉴定权。二是加强对院校鉴定的管理和企业评价工作的指导。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对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对依托职业院校设立的鉴定站为本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加大指导和质量督导力度,要求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鉴定规定开展工作,规范鉴定行为,切实保证鉴定质量,切不可为了经济利益和鉴定规模,而擅自开政策口子,降低标准和要求。加大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力度,尽快出台规则性的办法,规范评价行为,引导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发挥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与技术单位的协调配合。各地区、各行业部门的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部门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鉴定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政策制订,规范鉴定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与技术部门的协调配合,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各项服务,共同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