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SAC/TC474)已组织起草完成《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征询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标准。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抄送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组牵头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芳
联系电话:010-84211128-5121/84225806(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五区10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标准意见汇集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亮
联系电话:021-62554237/62533244(传真)
通信地址:上海市康定路807号
邮政编码:200040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标准意见汇集单位: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庆峰
联系电话:022-23309695/23030881(传真)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0040
附件1:《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