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非公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6月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应市总工会邀请,在全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上就如何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专题讲解。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就工会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如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如何体现,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承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经济补偿的支付,试用期的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服务期约定等热点问题做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比分析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使用范围、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区别,得到了参训学员的良好反馈。(卢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