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号)精神,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保持职业技能鉴定总人数适度增长,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提高我市劳动者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现将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工作,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工作任务
(一)2010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获证总人数为30万人。区县(自治县)鉴定获证20万人,其中农民工鉴定获证5万人(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2010年全市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获证人数5万人。其中各区县鉴定获证4.5万人(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市级鉴定获证人数为5000人。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职业技能鉴定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加大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全力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二)有关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组织、补贴等运作按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7〕261号)的要求执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上网查询服务。
(三)各地区要进一步收集上报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论证基础上,组织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