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9号)

2010.02.24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等32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0年2月22日起执行。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点击下载

   2.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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