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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施6条措施吸引集聚“旅居人才”

2025.08.04

日前,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旅居人才”作用发挥的具体措施》,通过6条措施,吸引集聚更多“旅居人才”来滇居住生活、创新创业,助力进一步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

支持平台搭建方面,支持各地设立“旅居人才”驿站,建立“旅居人才”档案库,构建专业化、在地化的人才资源对接与协作平台,鼓励“旅居人才”依法依规成立登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社会组织,拓展“旅居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元渠道。

加强政治引领方面,支持各地采取单独组建党组织、就近就便纳入所在地党组织等方式,加强对“旅居人才”的组织、宣传、凝聚、服务,鼓励“旅居人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激发创新创业方面,支持各地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和专业运营机构有序盘活闲置资产,整合优化人才政策,鼓励探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旅居人才”中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人才参加专家人才产业服务团、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银龄人才万人计划”等,为“旅居人才”提供发展空间。

激励引才荐才方面,支持各地积极运用“旅居人才”的学缘关系、业缘关系、地缘关系多渠道宣传云南、推介云南,举办考察调研、对接洽谈、专题研学等活动,吸引更多“旅居人才”来滇开展活动。

鼓励长期居住方面,支持各地在村民自愿前提下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已建成住宅、商办等存量房源资产,改造民宿客房和“旅居人才公寓”,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吸引“旅居人才”在滇落户安居。

提供人才礼遇方面,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旅居人才”作用发挥评价机制,积极宣传一批“旅居人才”先进典型,营造近悦远来的“旅居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为让人才成为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近年来,云南省连续发布政策措施。2024年11月,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首次对旅游人才引育措施进行细化。此次印发的《关于促进“旅居人才”作用发挥的具体措施》,是云南省探索以高质量人才供给支撑“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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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旅居人才”作用发挥的具体措施》,通过6条措施,吸引集聚更多“旅居人才”来滇居住生活、创新创业,助力进一步打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 支持平台搭建方面,支持各地设立“旅居人才”驿站,建立“旅居人才”档案库,构建专业化、在地化的人才资源对接与协作平台,鼓励“旅居人才”依法依规成立登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社会组织,拓展“旅居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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