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

吉林长春:高效解纷、源头护“薪”——创新“垫付—追偿”机制实现双赢

2025.07.30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农民工薪资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不仅快速兑现了农民工的“薪”愿,更在实践中创新性地应用了“垫付—追偿”双轨机制,为破解欠薪难题提供了高效、可复制的司法新路径。

2021年,某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建工程。孙某等7名农民工经该劳务公司招工后参与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确认应付工资共计17.4万元,劳务公司股东张某虽签署工资结算单,却迟迟未能支付。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孙某等人依法向净月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监察大队经调查核实,确认存在拖欠劳动报酬事实,并依法告知劳动者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孙某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和讨薪的迫切需求,进行先行调解。一方面,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下,第一时间联系到涉事公司负责人,详细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欠薪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孙某等7人的情绪,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调解过程中,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从化解纠纷、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垫付—追偿”双轨 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需7月17日前支付工资,款项由建筑公司先行垫付,建筑公司同时获得对张某的法定追偿权。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其意义远不止于帮助七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它所实践创新的“垫付—追偿”机制,有效破解了欠薪纠纷中常见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实现了农民工权益的“零时差”兑现,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速度;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文书明确固化追 偿权,为总包企业建立了风险“防火墙”,鼓励更多企业在源头参与化解矛盾,而非被动卷入债务漩涡。下一步,净月法院将在实践中持续深化应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巩固完善“一站式”解纷机制,切实做到涉薪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以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带着尊严和汗水换来的报酬安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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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农民工薪资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不仅快速兑现了农民工的“薪”愿,更在实践中创新性地应用了“垫付—追偿”双轨机制,为破解欠薪难题提供了高效、可复制的司法新路径。 2021年,某劳务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建工程。孙某等7名农民工经该劳务公司招工后参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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