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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连续参保或将获得更高大病保险支付金额

2025.07.21

四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或将获得更高的大病保险支付金额;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医保基金报销为零,次年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或将提高……近日,为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拟定《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了包括上述举措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措施。

未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其医保待遇或将获得提升。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参保,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统一设置为30万元;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适当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累计降低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奖励额度保留。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果中途断保,或将面临待遇等待期延长。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中断参保约束机制。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断保期间的医保待遇不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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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或将获得更高的大病保险支付金额;参保人员在当年度医保基金报销为零,次年其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或将提高……近日,为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拟定《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了包括上述举措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措施。 未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连续参保,其医保待遇或将获得提升。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参保,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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