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好,我们失地农民和城里职工一样刚满60岁,就领到养老金,让我们老有所养,不再为晚年养老生活担心了。”,日前,刚满60周岁的安徽省祁门县祁山镇高明村村民吴国仁从祁门县农村商业银行领到他第一笔失地农民养老金260元时,逢人便说。
近几年来,安徽省祁门县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及时出台《祁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将全县范围内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征地后,人均使用耕地面积不足0.2亩的农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被征地的农民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失地保险养老金。
祁门县借“入户走访百日行”活动,深入各乡镇加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工作,简化工作办理程序,采取“一站式”服务,对办理对象的户籍、征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人员和信息的准确性,将全县4617名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祁门县建立被征地农民实时动态台账,精准掌握每个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让失地保险政策惠及每个失地农民。自2009年以来,祁门县累计发放失地保险金3338.47万元,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