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江西南昌: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继续享受全额贴息

2021.03.08

自2021年1月1日起江西省执行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对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南昌市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力度,南昌市人民政府突破政策壁垒,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号),对稳定经营2年以上且已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的,可继续享受全额贴息政策,其一年期利率LPR-150BP的部分,由市、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同级财政自行承担。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举例来讲,王某是一位自主创业大学生,2018年创办了一家节能公司,现因遇到资金困难,在今年2月申请了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如按现行贷款政策,其个人需承担7050元贷款利息,但通过此项政策即可直接减免个人承担利息部分,降低了小王的创业成本,有效缓解了创业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贴息外,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也有提高。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对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表彰证书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提供三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记者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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