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扶贫车间带贫益贫作用,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社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该县扶贫车间的动态监测工作。
据了解,该县重新规定了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一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名及以上或占用工总数30%以上就业的车间,或者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度内累计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或以每个贫困人口在扶贫车间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车间都可以认定为扶贫车间。同时,该县对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也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类企业或个体经济等组织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各乡镇对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成初审,县扶贫办、县人社局现场核实,县扶贫办审批。
据悉,该县将对扶贫车间进行定期监测,原则上每个季度对扶贫车间开展一次动态监测,疫情期间每月一次。主要对扶贫车间生产、经营、销售、吸纳贫困劳动力等情况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建立监测台账,通过监测评定为正常运行、监测待处置、清理三种状态。该县对符合标准的扶贫车间将按照县精扶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车间管理的通知》(吉水精扶办[2019]30号)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