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山东博兴:公益岗位助扶贫 就业增收暖人心

2019.08.19

今年以来,山东省博兴县进一步推动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精细化,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服务脱贫”的原则,积极探索设置扶贫公益岗,为45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家门口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自力更生,靠双手脱贫致富,解决部分贫困户的就业增收和稳定脱贫难题。每年可为贫困户稳定增收至少1800元以上。

科学设定岗位。按照县级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互助养老、助残、环卫保洁、公共设施管护、治安巡逻等服务类公益岗位,为无自理能力且无直系亲属照顾的老弱病残贫困群体提供长期日常照料服务;规范聘用程序。依照“户申请、村研究、镇审批、县备案”的原则,由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提出申请,村两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岗位选聘并公示,经镇(街道)审批后签订《扶贫公益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县扶贫办备案;保障劳动报酬。本着扶贫项目收益优先用于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原则,自镇、村项目收益中提取扶贫公益基金用以保障公益岗位工资支出。每个扶贫公益岗位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150元,各镇(街道)、各村可根据岗位类型和工作时间适当上浮,村委会每月向聘用的贫困户支付薪酬;加强管理。制定扶贫公益岗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对服务事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作为发放报酬的依据,杜绝虚设岗位、领薪不出工,出工不出力等现象。

下一步,博兴县还将积极探索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扶服务,提高脱贫质量。设置扶贫与扶志、扶智公益专岗,从思想引导、产业扶贫、项目带动等方面入手,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劳动脱贫的主动性,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 扶贫
  •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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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山东省博兴县进一步推动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精细化,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服务脱贫”的原则,积极探索设置扶贫公益岗,为45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家门口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自力更生,靠双手脱贫致富,解决部分贫困户的就业增收和稳定脱贫难题。每年可为贫困户稳定增收至少1800元以上。 科学设定岗位。按照县级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互助养老、助残、环卫保洁、公共设施管护、治安巡逻等服务类公益岗位,为无自理能力且无直系亲属照顾的老弱病残贫困群体提供长期日常照料服务;规范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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