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降低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成本,2019年年初江西省于都县出台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
该政策补贴对象为在于都县内园区企业或县外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具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470元/月)的稳定收入,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于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在于都工业园区企业实现就业的,按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在县外实现就业的,按照省外务工500元/人、省内跨县(市、区)务工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目前,于都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工作已全面开展,于都县就业局已陆续收到多家企业及多个乡镇的交通补贴申请资料,下一步将对资料进行及时审核,及时拨付奖补资金。(于都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谢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