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技能人才振兴、建设技能强省要求,统筹考虑、整体谋划,使举措项目化、可操作。
意见提出,要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针对“两后生”、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类型人员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明确凭职业资格证书等获取培训补贴;广泛开展创业创新能力培训,将在校期间“试创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放宽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学生修业年限和休学次数。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激励机制,发挥劳动者凭职业培训提升技能凭职业技能提升待遇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岗位薪酬、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发放学习津贴等激励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加强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作室作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低于4000元。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许兰波 范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