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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2019.01.29

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23),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天津市职业大学等5家单位为“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职业)的建设内容和分年度、可量化的验收要点,分解建设任务和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水平,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设备验收、登记入账等手续,并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

三、 各项目单位的项目预算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禁用于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中涉及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要依法依规实施采购。

四、各项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项目建设完成后,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或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附件

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一、天津市职业大学

二、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四、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五、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 高技能人才
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遴选支持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23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天津市职业大学等5家单位为“2018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各专业(职业)的建设内容和分年度、可量化的验收要点,分解建设任务和责任,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水平,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设备验收、登记入账等手续,并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 三、 各项目单位的项目预算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禁用于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中涉及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要依法依规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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