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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社扶贫组合发力 脱贫攻坚有所为

2018.10.26

●累计选派科技人员6429人次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创业、服务

●遴选93家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带动8757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省人社厅为定点扶贫村协调建设项目94个、资金1.57亿元

近年来,云南省人社系统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医保支持健康扶贫、人才扶贫方面,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为促进全省脱贫攻坚贡献了人社力量。

为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省人社厅主要领导先后19次深入相关州市、深度贫困县、挂包扶贫点进行督查指导,厅党组成员先后40多次深入州市、县区和挂钩点开展调研。今年以来,省人社厅党组共召开8次党组会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3月7日,全省人社行业扶贫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对人社扶贫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大力推进劳动力转移,提高贫困家庭收入

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思路,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111.58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27.19万人次)、转移就业1716.19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67.39万人次)。

聚焦贫困,精准施策。出台《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文件,以深度贫困地区、镇彝威革命老区、边境县市、藏区县、少数民族地区、“直过”民族地区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方案》,从摸清基础信息、全面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出台《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方案》,力争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并推荐就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出台10项优惠就业帮扶措施。

凝心聚力,精准帮扶。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初步建立实名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育劳务经纪人、信息员,通过能人带动、熟人介绍方式,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对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农村劳务经纪人,给予就业服务补助和交通补助。

强化培训,提升技能。以滇西边境、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针对“直过民族”脱贫攻坚专门制定人力资源综合帮扶措施。2016年以来,先后3次发布职业技能分类培训指导目录,将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工种)和项目纳入其中,把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每项目600-1600元。深度贫困县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两次职业培训补贴。

创建基地,培育产业。遴选93家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累计提供就业扶贫岗位15000余个,现有在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757人。实施“一县一品”建设,全省已培育民俗手工艺品、餐厅家政服务、建筑、物流服务等领域86个务工品牌,带动转移就业5.8万人次。

加强协作,点面推进。2017年3月,云南人社代表团赴上海开展交流活动,双方签订《滇沪人力资源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和人才开发合作工作协议》《滇沪两地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协议》。今年4月,双方人社部门签订《2018-2020年滇沪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在滇粤协作方面,昭通市、怒江州分别与广东中山、东莞、珠海建立了市级层面的议事协调、对口联系、任务分解等对接沟通机制;在县区层面建立了结对帮扶、对口协作机制。省人社厅建立了驻上海、深圳人力资源工作站,26个州市、县市区在省外建立了72家驻外服务工作站。

构建政策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积极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直是省人社厅努力的方向。

精准管理数据信息。开展全省社会保险数据清理工作,做到参保对象精准。对经确认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完成参保缴费后,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纳入扶贫部门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省人社厅适时开展督查检查,每月定期调度。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资助、社会捐助、挂钩扶贫等多种方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100%”。2017年、2018年,相继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幅资金全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

此外,省人社厅加强与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为参保人“一站式”结算、“一单式”服务。截至今年9月,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538.65万人,完成参保531.99万人,参保率达98.7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2.88万人,参保率达100%。

狠抓政策落地,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会同卫生、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明确7项20条工作措施;出台了《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及20多个配套文件,重点突出“四个倾斜”:门诊报销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普通门诊报销限额提高5个百分点,28个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80%。基层就医倾斜。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住院待遇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至20个百分点,在省州市、县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90%。大病保险倾斜。起付线降低50%,年度支付限额提高50%,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至20个百分点,达到70%。

厅党组派出16个“完成全年人社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专项督查组,先后深入富宁、陆良、彝良、泸水、思茅、东川、景东、兰坪8个县市区及其所属的38个乡镇49个村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300余户农户家中开展督查,发现并指出问题30多条次,现场解决20余条次。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9.83%。

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全面实施人才扶贫行动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组织实施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边疆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程”“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加速本土、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培养。

政策平台逐步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扶贫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十个一批”具体措施:组织一批省管专家智力帮扶;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扶持;实施一批医技人才定向服务;整合一批专技人才定向支持;借力一批合作平台加大培引;回引一批优秀人才带动致富;培训一批电商人才助力发展;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批民族民间传统工艺人才;支持一批特殊招录政策落地。此外,遴选认定40家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积极支持省内外高层次专家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工作。

帮扶成效日益凸显。组织50余名专家和博士后到怒江、迪庆、临沧等地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余次。选派6429人次科技人员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为当地培养乡土人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才219人,帮助争取国家科技经费支持3204万元;协调省财政资金6000万元,用于从贫困地区基层一线选派的4批共1200人,到省级学校、医院、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14个专家服务分团,先后深入贫困县市区服务重点项目224个,开展技术攻关100余项,帮助培训基层专业技术骨干3万余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万多人。

基层队伍日趋稳定。新招录、招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严格调动纪律。在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中,注意向长期在基层贫困地区工作,能够带领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乡土人才倾斜。鼓励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贫困地区服务,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目前自愿到基层服务的专技人员达292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充实到基层贫困地区。大力培训少数民族人才,2018年共完成对27个深度贫困县的81名少数民族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定点扶贫。省人社厅自2015年以来“挂包帮”联系10个村,选派7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贫困县挂职干部、27名深度贫困县挂职干部,全厅干部职工先后2572人次前往联系点开展“转走访”活动。3年多来,协调建设项目94个、资金1.57亿元;建成返乡农民工创业园9个,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带动创业就业4550人;促成江苏兴化市与大理永平县达成精准扶贫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云任宣)

  • 脱贫攻坚
累计选派科技人员6429人次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创业、服务 ●遴选93家企业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带动8757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省人社厅为定点扶贫村协调建设项目94个、资金1.57亿元 近年来,云南省人社系统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医保支持健康扶贫、人才扶贫方面,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为促进全省脱贫攻坚贡献了人社力量。 为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省人社厅主要领导先后19次深入相关州市、深度贫困县、挂包扶贫点进行督查指导,厅党组成员先后40多次深入州市、县区和挂钩点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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