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不断推进医疗领域电子化注册工作,相继进行护士、医疗机构、医师电子化注册试点。2017年5月份,北京市有关部门下发相关通知,北京市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已经全面实施。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有10万余名医师、12万余名护士完成了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的激活登记,激活率超过了95%以上。
北京市在推进医疗领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方面,主要采用以下措施:
第一,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幅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是电子化注册的重要功能。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时开发了网络端和手机端功能,办事人可通过互联网端直接录入和核对信息,提交办事申请,查询办理进度。系统对医师、护士的资格、注册等信息进行自动验证,避免提交错误信息;行政部门可在网络端对有关信息进行查验并进行在线指导,大大减少了办事人来回跑腿补正材料的困扰。
第二,完善电子化注册档案,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电子化注册实施后,信息系统的用户从行政部门拓展到全市所有的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实现了辖区内医护人员执业生涯全周期动态管理。机构、医师和护士在获得更多信息和管理权限的同时,也负起了更多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可对本机构医师、护士的资格、执业、多点执业等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为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进行人员岗位调配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医护人员可激活个人账户,查看自己的资格信息、注册信息、历史执业记录等个人档案,并进行学历、毕业学校、任职资格、照片等信息的更新。
第三,加强信息公示共享,促进社会共同监督。北京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和医师执业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建立电子化注册平台入口,优化面向公众的查询公示功能,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增加了二维码;群众可在“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栏目中查询本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注册信息,还可以通过扫码验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真伪,全面强化公众对行业管理的参与共治和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有关部门促进注册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等的联通,为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第四,探索跨区域注册试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有关部门与天津市、河北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医师区域注册试点工作的文件,简化京津冀地区医师区域注册要求,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动医师、护士、医疗机构的电子化注册改革,为深入推进区域协同改革打下良好的工作和政策基础。
下一步,北京市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电子化注册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系统流程、优化方案设计,提升服务和管理功能;以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构建配置合理、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准入管理模式,为社会办医、医生护士执业打通审批环节的“最后一公里”。(高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