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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分类推进医疗保障扶贫

2018.06.26

今年以来,江苏省扬中市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实施参保帮扶,大幅提高医疗救助待遇,分类推进医疗保障扶贫。

扬中市建立健全与医疗费用稽查制度联动的贫困识别机制,准确评估参保患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并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该市对贫困家庭和因病返贫致贫家庭做好核实备案工作,根据贫困程度的不同对救助对象进行分类,以便实施既有别又有效的救助。

今年,扬中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困难儿童及孤儿纳入参保帮扶范围。至此,该市享受参保帮扶的困难群体已达8类,今年由财政出资629.34万元扶持7404人参保。同时,该市进一步提高救助待遇,减轻贫困人员就医负担:参加职工医保的贫困人员,自费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支付,年最高救助限额为15万元;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员,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年最高救助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万元降至30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同时上浮5个百分点。今年以来,该市已实施救助354人次,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平均补偿比例达85.28%。

扬中市建立救助资金筹集和增长机制,提高保障能力。今年,该市救助资金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同时,该市建立和完善需求导向、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机制,将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更需要救助的人身上;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人社部门与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密切协作,共享信息,动态掌握贫困人员情况,提高救助效率。(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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