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时间
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8日
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分为4类:创新团队、初创企业、返乡下乡创业和创业好导师。
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全国、省、市、区级有关创业赛事并获大赛一、二等奖的项目。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
1.创新团队。截至2018年4月底,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未经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拟在淄创业的台湾创业团队)。
2.初创企业。截至2018年4月底,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参赛企业应为发展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
3.返乡下乡创业。报名参赛人员可是掌握现代生产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农民工;也可是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销售渠道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城镇科技人员。
4.创业好导师。参赛对象应为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
奖项设置
大赛设竞赛奖。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获得奖金及政策支持。
电子邮箱:zdcyzx@126.com
联系电话:2180793;2270863
联系人:孙成、牟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