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来,三台县坚持健全援助机制,实行量化考核,有效推进就业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县累计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3478人次、补贴8784.5万元、社保补贴8673.6万元,企业吸纳767人次,落实岗位补贴174.4万元,社保补贴567.1万元。
建立标尺化认定机制,精准识别就业困难人员。制发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告知书,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范围、权利、职责、义务等内容进行一次性告知;实行县、镇(乡)、社区三级联动,规范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程序,并分级对其真实性负责;制发统一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书并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通过标尺化的公开、公平认定机制,近年来,全县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7502人,其中:“4050”6996人,残疾人117人,低收入家庭380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9人。
开展精细化管理模式,动态管理就业援助对象。全县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63个、站1040个,配备专、兼职人员1200多名,全县就业援助工作开展有阵地有队伍;各社区、镇(乡)建立援助管理台账,对辖区内被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更新就业援助对象享受援助政策和再就业情况;就业援助对象在援助期间主动到社区或镇(乡)签到并接受考核,对连续6个月不签到给予退出援助的处理。
创新跟踪式监督机制,安全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单位与援助对象之间实行“双向选择”,按照公告—现场双选—结果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援助对象执行工资按月打卡发放的规定,严格遵守先发后补的原则,杜绝用人单位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现象发生;每年通过电话调查、现场询问、拉网式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设置、日常管理、财务收支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杜绝顶岗、冒领、截留等现象发生,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三台县就业局 王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