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脱贫富民和生态立区三大战略,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至少与一名院士已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任务,双方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研发活动;
4)具有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5)建有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设立院士工作站。
2.申请设立专家服务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的主导产业应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
自治区实施“三大战略”要求;
2)基地建设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拥有的技术、产业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新建基地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凝聚一批该产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4)基地产业应在该区域内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
3.申请设立“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至少与一名“千人计划”专家已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任务,双方同意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研发活动;
4)具有较完善的专家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院士、专家签订的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和相应院士、专家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
2.拟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设立意见。市、县(区)所属单位向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审核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区直部门所属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后,提出是否设立的意见建议。
(三)申报范围。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型企业、现代农业企业以及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固原市和9个贫困县(区)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进行申报。已建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建立。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
(一)推荐程序。填写《宁夏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宁人才组〔2015〕7号)规定的引才程序上报。
(二)推荐要求。柔性引才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进行,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宁人才组〔2015〕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三、其他事项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宁夏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请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下载。
(二)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推荐材料以书面正式文件按程序上报(附电子版),文件送达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联 系 人:王勇 刘莎莎
联系电话:(0951)5099080
电子邮箱:nxzj2088@126.com
地 址: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512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