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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利用冬闲季节培训城乡劳动力3.2万人次

2018.01.31

1月26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地区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开展纺织产业工人和实用技能人才培训3.2万人次,全面提高城乡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创业能力。

具有新疆户籍,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愿意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需要参加技能培训、有企业订单的城镇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青壮年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

培训立足地区、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企业就业为主,由各公办院校对18至35岁的拟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集中在院校开展集中培训或“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直接到企业实现就业;依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专项培训;对确实有就业意愿、可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人员,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办院校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选取民办院校深入乡(镇)、村进行短期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

地区要求,培训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公办院校组织“三定”培训期间,要强化“素质+技能”培训模式,同时开展就业观念、就业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劳动保护、就业常用汉语言等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鼓励企业对新录用的劳动者开展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岗前培训。各县(市)、开发区要积极与发改、经发、规建部门对接,掌握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摸清用工底数,结合项目开工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加大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特别是柯坪县、乌什县两个深度贫困县,确保贫困家庭转移就业人员基础培训全覆盖,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阿克苏地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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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地区利用农闲季节集中开展纺织产业工人和实用技能人才培训3.2万人次,全面提高城乡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创业能力。 具有新疆户籍,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愿意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需要参加技能培训、有企业订单的城镇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青壮年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 培训立足地区、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企业就业为主,由各公办院校对18至35岁的拟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集中在院校开展集中培训或“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直接到企业实现就业;依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专项培训;对确实有就业意愿、可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人员,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办院校以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选取民办院校深入乡(镇)、村进行短期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 地区要求,培训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公办院校组织“三定”培训期间,要强化“素质+技能”培训模式,同时开展就业观念、就业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劳动保护、就业常用汉语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