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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 实施“百千万”工程 开展“金蓝领”培训 深化“千企千师”行动

2018.01.25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共同出台《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着力加快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25.5万人,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64.5万人,超额完成2013年省委提出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多方面加大力度,补齐短板,政策亮点突出。

围绕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提升改造,《意见》规划,到2022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技能人才强省。《意见》从聚焦领军人才、载体平台和体制机制三方面,提出了14项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督查责任和弘扬工匠精神等多方面强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意见》提出将实施“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到2022年,浙江省要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和10000名优秀技能人才,对不同的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杰出技能人才推荐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等。每年组织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国外开展“金蓝领”培训,费用由省财政补贴;从国外引进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浙江省任职或授课,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引进国外的职业培训优质机构,开展联合办学。在全省建立100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加快技工院校建设,在全省重点建设10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新(扩)建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个基地省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支持;新建20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化“千企千师”培养行动。

针对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要求,《意见》指出,要形成“工作一生、培训一生、记录一生”的培训机制,让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按“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要求,将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纳入学徒培训,按照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洪在有 楼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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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共同出台《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着力加快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队伍。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采取多项有力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25.5万人,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64.5万人,超额完成2013年省委提出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多方面加大力度,补齐短板,政策亮点突出。 围绕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提升改造,《意见》规划,到2022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技能人才强省。《意见》从聚焦领军人才、载体平台和体制机制三方面,提出了14项工作任务。要求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督查责任和弘扬工匠精神等多方面强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意见》提出将实施“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到2022年,浙江省要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和10000名优秀技能人才,对不同的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