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亚东一行来到湖南省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就拟出台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工商联和非公企业家意见。
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陈潇,湖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漆平波出席,湖南开源集团董事长罗可大,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等十多位企业家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企业家普遍认为《意见》很及时,既坚定贯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也反映了广大非公有企业的迫切呼声。
据悉,《意见》内容涵盖了刑事、行政、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劳动、执行等司法各个领域和环节。针对当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焦点、痛点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近年来,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一手抓企业维权服务,强化了企业的法律意识,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构建了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握了严格的工作原则。
同时,湖南省各级法院尤其是高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诉求,优化法商关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把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旗帜鲜明地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漆平波建议湖南省高级法院和省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出台促进“两个健康”的文件。
张兰指出,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当尊重企业家,依法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当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做出应有贡献,既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也要符合司法规律和法律规定;既要注重实体公平,也要坚持程序合法。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公平正义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好的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法治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4日作出重要讲话,提出“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论断。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工商联十二大的贺词中,提出了“六个重要”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
之后,中央又连续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制度保护产权若干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陈潇指出,在全国来看,湖南省目前的营商环境还是不容乐观的。对此,湖南省委省政府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这个《意见》,充分体现了政治站位高、行动部署快、工作措施实的优良作风。
陈潇称,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一方面要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另一方面要帮助企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广大民营企业自身也要依纪依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工商联和民营企业要尊重司法权威、尊重法院工作、尊重法治建设,各方要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王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