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充分就业。
一、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政策。平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定期通过查看考勤记录、电话暗访、实地查岗等形式,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妥善做好公岗安置人员政策到期清退工作。目前,青铜峡市开发城市保洁、园林绿化,单位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除自治区政府购买的117个公益性岗位外,市财政又购买了32个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解决参战复转军人的安置。截止目前,共核拨公益性补贴共计729.0587万元(其中:岗位补贴4783659元、社保补贴2376295元、医疗保险补贴130633)。
二、认真做好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落实。广泛宣传社保补贴的政策,组织乡镇、社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申报的“4050”人员进行审核,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应补尽补”,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积极性,为1050名符合条件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706267元,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积极性。
三、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为2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发放创业补贴1.2万元;为1家企业核拨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社保补贴1.33万元。(花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