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云南省将因地制宜,推进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产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5类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文件还指出,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最高可给予3000元奖补。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5类产业扶贫
《意见》指出,提升云南省贫困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加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到2020年,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效益显著提升,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确保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
为实现既定目标,云南省将依据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市场导向、农民自愿、绿色发展的原则,分类推进5类产业扶贫。其中除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产业2类农林产业外,还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业等3类产业。
工业和信息产业方面,重点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特色轻工业,以及有色、黑色和稀贵金属等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强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导各大电商企业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营销渠道;乡村旅游业方面,实施“123518”旅游扶贫工程,建设1个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500个特色旅游扶贫村,扶持1万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8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鼓励企业参与脱贫攻坚,每带动1户最高可奖补3000元
《意见》还提出,要以产业发展为载体,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全覆盖,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户至少与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合作关系。
为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意见》明确,对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长期劳务用工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可给予适当奖补。其中,龙头企业每带动1户最高可给予3000元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则按照带动脱贫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具体奖补措施由各县、市、区统筹财政资金,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念新洪)